一、离婚所需要带的东西有哪些
离婚所需携带的文书及物品
该程序涉及以下步骤:
首先,双方分别须持各自的户籍证明;
其次,双方需向民政部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步是带好现有的结婚证书;
此外,还需要离婚协议文本一式叁份,由离婚方与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在这个过程中,双方还需要各自提供两张尺寸为2英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离婚程序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若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分歧,则需进行进一步协商并达成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起诉所需材料有哪些?
离婚起诉需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存在。
3.双方身份证:用于证明双方身份信息。
4.孩子出生证明(如
5.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的相关证明及价值评估等。
6.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出轨证据等,以支持离婚诉求。
准备
三、离婚诉讼中财产分配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配的标准主要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等分割,但会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如贡献大小等。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对于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个人财产。同时,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时可请求适当照顾。总之,财产分配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离婚需准备: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协议文本(三份)、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各两张。程序遵循自愿原则,财产、子女抚养问题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