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都是广西的,能在广东领结婚证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之相关规定,允许您在结婚注册手续上作出选择,既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广东省内办理,亦或者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完成此项业务。换言之,无论您决定将办理地点设在何地,只需在当事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农村乡镇、市区政府部门提交申请即可顺利领取结婚证书,这是毫无疑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双方都是转让债权可以互抵吗
关于债务和债权相互抵销所需满足的条件,
首先需明确双方需各自负有债务且享有对等的债权,
其次这些债务与债权应属于同一类型或性质的给付;再者,双方的债务清偿期限必须均已届满;
最后,所要抵销的债务,从法律角度来看,其性质应当符合法律允许抵销的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规定,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同样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向债权受让人主张行使抵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您享有在女方户口驻地位
于广东省或者男方户口驻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结婚登记的自由选择权。只需要前往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农村乡镇或城市地区政府机构提交相应申请材料,便可轻松获得结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