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还房贷离婚了可以追回钱吗
关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某一方独立承担房屋贷款的还款义务,当最终面临离婚的境地之时,是否能够追偿这笔款项,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假如在结婚之初,夫妇二人并未就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一方还贷款离婚怎么算财产
在婚姻生活持续过程中,倘若有一方独自承担了全部或部分房屋贷款,在面临离婚问题之际,关于财产的具体分割情况,必然要全面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假如该处房产乃是夫妇双方在婚后共同斥资购置得来,无论是由哪一位家庭成员负责偿还贷款,还款部分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收益往往都应当被视为夫妇二人之间的共同财产,并予以公平划分。
然而,若该房产系由某一方在婚前购入,婚后才开始偿还贷款,那么在面临离婚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将房产判归购买者所有,而对于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付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则由拥有产权登记的那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一方还房贷离婚怎么办
针对夫妻中仅有一人负责偿还按揭贷款而选择离婚的状况,首要步骤应当明晰该房产的所有权以及相关利益的分配问题。若房产为夫妇二人在婚姻期间共同购置,
然而,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在房产购置和按揭还款等环节中,承担主要责任的那一方付出了更多的努力、投入了更多的资金或者为家庭做出了更大的贡献,那么在诉讼中,该方或许有机会获得比平均份额稍多一些的房产权益。如果涉及到的房产系由某一配偶于婚前购得,而后在结婚后由独力承担按揭贷款,那么在离婚时,对于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由拥有房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婚姻期间,若一方独立承担房贷,离婚时能否追偿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夫妻未约定财产划分,婚后财产视为共有,包括房贷还款。此时,独自还款方有权要求分割已偿还贷款部分。